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分类:基金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09
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本基金会会计电算化工作,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安全、完整,依据相关法规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财务人员,工作遵循合法合规、权责分明、安全保密原则。
二、岗位管理
1. 设置系统管理员与会计操作员,岗位分离、相互监督。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账号权限、数据备份,不得录入修改账务;操作员负责凭证录入、账务处理、报表编制。
2. 账号专人专用,严禁转借共用,人员变动及时注销或调整权限。
三、操作规范
1. 严格依据真实原始凭证录入数据,严禁篡改、虚改账务。
2. 按流程完成凭证录入、审核、记账、结转、结账、出表,确保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3. 出现系统故障、数据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处理,禁止私自改动系统及后台数据。结账后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当月账务。
四、数据与设备安全
1. 财务数据严格保密,不得私自外传、拷贝。
2. 实行本地+U盘双备份,每月按时备份并登记留存。
3. 财务电脑专机专用,定期查杀病毒,禁止安装无关软件、接入陌生设备,非财务人员不得操作使用。
五、电子档案管理
电算化生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电子资料,按会计档案规定归档保管,留存期限合规,查阅、调取需履行登记手续。
六、责任与附则
财务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数据丢失或信息泄露的,追究相应责任。
本制度自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基金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