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基金会的目的为保障基金会扶贫济困的公益目的和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本实施细则在遵循《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细化操作规则,目的在于促进本基金会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和资金运作有章可循,达到安全、公开、公正、公平,真正做到为民解愁苦,为民造福祉的目的。
二、基金会的意义积极开展“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行善积德、荫益子孙”的慈善募捐活动,多渠道募捐善款,建设基金会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产业的收益,开展基金会“扶贫济困、赈灾救援、奖教奖学”的慈善工作,努力打造“平北基金、百年慈善 “,实现平北基金源远流长的目标。
三、基金会组织框架:首届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任职(共7人):理事长:刘碧华副理事长:郑继坤、郑立平、黄振良、李良金理事:陈汉新秘书长:黄平镇监事:张启朝第二届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任职(共7人):理事长:陈宇通副理事长:郑继坤、郑立平、黄振良、张启朝理事:陈汉新秘书长:黄平镇监事:陈庆灶
四、基金会的职责
1.廉洁秉公,扶贫济困;
2.要切实管好、用好慈善资金,严格执行基金会章程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益,自动接受监督,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把它建设成为捐赠人士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尊重,困难真正得到援助的基金会。
3.严格执行支付审批手续,坚持量力而行,量入而出,勤俭持家,慈善办理的原则,严格把好“四关”,即:一是支付内容不具体不批;二是单据制作不规范不批;三是支付手续不全不批;四是未先请示申报不批。
五、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
1、 基金会募捐到位的资金存放由理事会指定银行单位;
2、 基金会负责接受捐款,每笔捐款必须开票,登记存档备查,征求捐款人意见后应列表公示;
3、 实施扶贫济困的资金,支付应说明内容,审批手续完善,列表公示;
4、 涉及重大投资、信贷、理财,概由基金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会长签名,方可执行,列表公示;
5、 公益活动以及一切扶贫济困资金支付,概由基金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会长签名,方可执行,列表公示;
6、 日常办公费用500元以下有经手人、证明人后,由秘书长审批,由会长委托郑立平先生审核后才能报销并列表公示;
7、 资金投入信贷,接受信贷单位必须要有一定实力的单位,必须有资产抵押,或有实力的公司,或有实力的个人担保,基金会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并经公证处公证生效,方准接受基金会资金投入(信贷利息及有关条款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列表公示)。
8、 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指的是捐赠人以支持基金会业务范围内的慈善活动为目的,在基金会的专项基金账户下,设立专项基金会财务科目,按照捐赠人意愿,签订协议,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定期公开,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确保资金管理落到实处
。
六、基金会慈善公益活动的范围、对象
1.范围:平北居委会;
2.对象:平北居委会世居居民。
七、基金会扶贫济困对象类别的界定
1.患白血球对象提出申请救助的;
2.患尿毒症对象提出申请救助的;
3.患癌症的贫困户提出申请救助的;
4.贫困户住院做手术对象提出申请救助的;
5.贫困户病住院对象提出申请援助的;
6.五保户处理后事由其亲人或邻居前来本会申请的;
7.独身贫困户处理后事,由其亲属前来本会申请的;
8.孤寡老人患病或已卧床不起,必由其亲人或邻居前来本会申请的;
9.中年丈夫去世,子女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提出申请的;
10.见义勇为致伤残需医治对象提出申请的;
以上界定的扶贫对象,必须向基金会递交申请书,说明申请的理由,经居委会及基金会派员调研,情况核实,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决定,予以资助,资助金额视其情节,最高不能超过2万元,列表公示。
八、资助原则:
1.量入而出:根据接受捐赠情况和扶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决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2.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性资助,特殊情况由基金会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3.捐赠后,基金会需派员回访、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九、资金审批权限
1.资金投入信贷、拆借、不论额度多少,必须按照本细则第六条第7款的要求,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审议决定,列表公示;
2.全国重大自然灾害募捐行动,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决定,列表公示;
3.凡申请列入扶贫对象,资助的方法方式,由理事会按三个月的时间,集中研究,对号入座确定资助的具体人、具体家庭救济金额,列表公示;
4.贫困户、贫困对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故,急需救济的,必须向基金会递交申请,经居委会及基金会派员调查核实后,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决定,予以资助,列表公示;
5.办公用品购置超过500元的,要应先做计划,说明购置用途,然后由会长审批,列表公示。
6.杜绝一切非扶贫济困开支。
十、财务管理制度
1.本基金会的“财会制度”和“会计制度”按民政部门规定的会计科目建账核算,规范账务处理,所有的支出凭证做到经手、证明、审批“三印齐”,对手续不全的出纳拒绝付款,会计拒绝报账,财会人员应做到及时记账,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实行账钱分管,会计管账,出纳管钱,现金收付统一由会计统一制单,出纳收付款,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经管资金,所有收支都在账面上反映,不设账外账。
3.现金库存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壹拾万元以上的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确保资金安全。
十一、公章,私章的执掌与使用《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印鉴由秘书长执掌:《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员执章;郑继坤、郑立平、李良金、黄振良、陈宇通的私章(印模已分别递交在民政、银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除陈宇通私章自行保管外,其他人员私章由出纳员执掌。
十二、法人登记证书的管理和使用《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悬挂于基金会办事处,由基金会办公室人员负责看管,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由秘书长执掌:法人登记证书使用需加盖基金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方才有效。
十三、监督机制
1.理事会的召开,应通知监督员列席参加;
2.每月15日公示上月的财务收支费用(同时将每月的收支费用报表发至各位会员的电子邮箱),每季度的5日定为财务审核日,理事会成员和监督员审核收支凭证,现金库存,发现不合规定的收支,要及时清理整顿,重大违规,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四、基金会增加慈善活动内容
(一) 基金会奖学助学方案
1. 奖学助学对象:平北社区世居居民当年度高考被应届全日制大学正式录取的大学本科生和家庭困难的学子。
2. 申请具备资料:学生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
3. 奖学金: 考上“清华、北大”学子每人10000元;考上“高分优先投档线”(一本)学子每人2000元;考上“本科院校分数线”(二本)学子每人1400元。
4. 助学金:界定低保户、精准扶贫户、残疾户、大病困难户、单亲困难户或因家庭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向基金会递交“大学生家庭困难申请表”。经居委会及基金会派员实地调研,情况核实,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决定,予以每人2000元励志助学金。
(二)基金会设立“平北学校教育专项资金”
1.目的和意义:为支持平北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教师辛勤耕耘、培育人才,鼓励学生勤学奋进、立志成才,开展奖教奖学活动,提升平北学校教学质量和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振兴平北社区打下了优质后备人才的基础。
2. 资金来源:平北社区热心人士和热心单位捐赠。
3. 资金审批和管理使用:
①、基金会负责监管募集资金,存入基金会专款账户,采取 “以本金养利息,以利息支持教育”的方式,保证资金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
②、平北学校每年度要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和方案,以“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的方式,向平北居委会提交申请。 ③、审批权限:由基金会领导班子会同平北居委会负责审批,根据平北学校优秀师生以及在职在工的教师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以每年教育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为奖教奖学额度,坚持量力而行、量入而出的原则,严格把关平北学校申请资料,经平北社区党委书记和基金会领导班子审批同意后,基金会与平北学校签订捐赠协议书,协议签订生效一周内基金会应及时把捐赠款项拨付到平北学校;平北学校应在捐赠款项
④、使用后一个月内把收益人签收的明细资料,一式两份分别给基金会入账及居委会备案、备查。教育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定期在基金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公开透明。
4、专项基金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专项基金协议期满的。专项基金款项不足或遇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专项基金执行中出现违约或违规违法情况的。各方同意提前终止专项基金的。专项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根据捐赠方意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没有明确指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基金会用于开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公益活动。
十五、附则本基金会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汕头市平北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补充内容,具有法律效力,自2020年10月3日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研究通过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