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召开第二届四次理事会议


我会召开第二届四次理事会议

 
2021年4月20日,我会召开了第二届四次理事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理事7人,实到会理事7人,监事1人。
会议议程:
 

 
 
会议经过认真的研究讨论,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新增《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章程》内容,新增内容有:
第五十四条基金会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基金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第五十五条本基金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第五十六条  投入人对投入本基金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的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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